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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殊群体”人身保险犹豫期延至30天

2011-11-15 08:38:00    作者:周芳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特殊群体 人身保险 犹豫期 退保 老人
[提要] 保险公司在办理完退保或赔付业务之日起10日内应对客户进行回访,确认收到款项。据了解,通知中提到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范围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周芳)买了保险又后悔了该怎么办?不要紧,你可以选择退保,只要在签单后10天内,你都可以从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对我省部分“特殊群体”来说,这个后悔犹豫期延长到30天。

  近日,山东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提出要求,采取具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具体保护措施包括:特殊群体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后,在签收保单之日起30日内,可以无条件全额免费退保。特殊群体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男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者,女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上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持有者。

  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是否存在欺诈误导行为有争议的,由保险公司负责举证。举证应包含以下事项:投保人已在投保单抄录下列语句并亲笔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投保单、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系投保人亲笔签名;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身保险公司客户回访工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客户回访的记录。

  保险公司在办理完退保或赔付业务之日起10日内应对客户进行回访,确认收到款项。

  据了解,通知中提到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范围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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