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首席记者 段海涛)继去年掀起监管风暴后,山东证监局又对辖区内上市公司“亮剑”,胜利股份(000407) 即在5月的现场巡检后被要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治理、内控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据了解,在公司治理方面,胜利股份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09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未记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姓名、每一提案的发言要点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规定,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纪要,但公司2010年仅召开了3次总经理办公会,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内控和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对子公司胜邦绿野提供了2.3亿元担保额度,其中,1.4亿元的担保额度已过有效期,但公司未补充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下属子公司胜邦塑胶2009年销售给关联方胜邦塑胶管道集团管材管件6312.54万元,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其对管道集团的关联销售额为11971.29万元,披露数字不正确;公司2010年向参股公司胜通海岸借款7000万元,2011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胜信置业又分别从胜通海岸借款1.5亿元和1亿元,对于上述关联借款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在财务核算方面,对于2010年从胜通海岸借入7000万元资金,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导致2010年半年报少计财务费用62万元,2010年三季报少计财务费用154万元;公司在编制2010年三季报时,对内部往来金额不能核对一致的情况,按金额较小的数进行了内部往来抵消,导致三季报多计利润25万元。
针对以上情况,山东证监局要求胜利股份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