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0:26:00
焦小超 郭思思 来源:济南日报市地税局稽查局近日举行税警联动打击制售假发票成果展示活动。一名小朋友在“拒绝使用假发票”的条幅上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实习生 焦小超 摄)
本报5月5日讯(实习生 焦小超 郭思思)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是零散税源控管的重点和难点。今日从历下区地税局获悉,2011年一季度该局入库的出租房屋房产税4158.5万元,同比增收1031.2万元,增幅达32.94%。另外,入库的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达到40.7万元,同比增收20.2万元,增幅为103.6%。
历下区辖13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常住人口56万,流动人口40万,区域优势明显,房地产业特别是商用房地产发展迅猛。目前,该区录入出租房屋管理软件的出租户有7089户,承租户有16801户,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成为历下地税管理的一大重点。
出租房屋行为主要涉及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多且杂。历下地税综合一科副科长韩涛介绍,目前出租房屋税收管理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出租房屋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很多出租房屋者忽视了自己还要缴税;二是,出租房屋信息量大。在一条商业街上多者会有上千户出租房屋,排查起来工作量大;三是,出租房屋征管数据变化快。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变化性强,流动性大,有的业主刚租下房子不久,生意无法维持就退房了,这样导致出承租信息变动很快;四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合作规避纳税的情况存在。很多出租房屋登记信息不全,这也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取证难度;五是,承租户取得正规发票的意识淡薄,有时候干脆不要发票,这也使部分出租户有机可乘,偷逃税款;六是,部分外来打工者和学生租房子一般现金交易,税务机关对出租房屋信息的取得困难重重。
企业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相对简单。税务机关通过对企业纳税信息进行排查较容易发现其中疑点。个人出租房屋用于居住的税收管理就比较困难。韩涛说,用于居住的房屋,税务机关无权直接入户检查,只能借助其他方式来获知。
据介绍,历下地税与国税、财政、工商、街道办事处联动,全区成立13个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75个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制作发放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证378个,配备专职或协助负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人员570余人,齐抓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截至目前,共筛查出重大疑点50条。其中,五部门对泉城路某商铺进行检查,比对其纳税信息后发现存在少缴税款的嫌疑,遂对经营单位进一步检查,发现少缴出租房屋税款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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